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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6 March 2011

让公众参与决定科技政策

作者/黄翠妮专栏 Dec 13, 2010 12:17:44 pm

【我思我论/黄翠妮专栏】日前卫生部长廖中莱宣布,政府决定在马六甲以及文冬两地推行野外释放基因改造蚊子实验,以便日后能够使用基因改造蚊子杜绝日益严重的骨痛热症。

这项由英国生物科技公司(Oxitec)开发的技术,主要是改造雄性黑斑蚊(Aedes aegypti),产生含有致命性基因(Lethal gene)的雄性蚊子,而它们必须依靠四环素(Tetracycline)才得以生存。


由于雄性蚊子不会叮人,不会传染骨痛热症,所以被选择进行改造。被基因改造的雄性黑斑蚊在与雌性,将会生产含有致命性基因的黑斑蚊后代,因此在没有任何四环素的情况下,它们将会提早死亡,从而减少黑斑蚊的数量。

争议科技应有风险沟通

我不是科学专家,也不想在科学知识上班门弄斧,只是相信任何科技必然潜在一定的风险。而实施任何科技政策前,特别是备受争议的基因改造技术,普罗大众有必要了解该技术所面对的风险以及防范的措施。

尽管廖中莱的新闻秘书林钊盈较早前力证这项计划并非仓促推行,更指国家生物安全理事会曾在今年八月两度在主要报章刊登广告,向公众发布消息,询问意见和回馈。然而我参与“反对基因改造蚊子联盟”,在文冬沿户派发传单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的居民对何谓基因改造蚊子一知半解,更妄论民众能够在当局“粉饰太平”的处事态度下,能够了解该计划所面对的风险。

虽然当局一再强调基因改造蚊子计划的风险几乎等于零,事实上基因改造产品所涉及的,不仅有科学的争议,科学之外的争议,包括对健康、自然生态、社会伦理的影响更是充满不确定性,因此两者都有必要重新探讨、界定和评估处理,所以也应该聆听非科学界的声音。

台湾发展研究所教授周桂田在其《争议性科技之风险沟通——以基因改造工程为思考点》提到:“公众对科技争议一开始的参与涉入,往往有助于其对风险资讯、与争议性价值的学习与判断,由于透过适度的科技评估参与,产生了社会自主的判断过程与标准,因此一方面能大幅提高公众对风险资讯的信赖程度,另一方面也能增进公众对于科技争议的理解性,发展出积极的社会效果。”

换句话说,政府或科学专家方面由上往下的教育宣导并不能全面解决目前公民社会对于基因改造蚊子的争议。尽管许多出席者聆听了马来西亚昆虫单位主任李汉林博士上个星期四在文冬汇报会的解说,都能接受这项计划的实行, 然而该项计划打从四年前开始设立研究院的一刻,就已经否定了公众的参与。

基于科学民主的思潮,近來先进国家政府在做基因改造科技相关政策決定前,已有从单向的风险沟通(risk communication)迈向双向的公众参与的趋势,以丹麦为先驱,许多国家採用公民会议(consensus conference)等公共参与机制,让公众知情与参与讨论,台湾也曾经举行“基因改造食品公民会议”。

政府不重视咨询民意

公民社会或非政府组织在基因改造课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他们的立场不受狭隘的政治经济利益所限,因此能够提出不同于官方或是科学家对于科技竞争的风险知识,更能开放地批评,并成为有效的监督者。可惜的是在马来西亚的基因改造课题上,据我所知,除了槟城消费人协会,就没有任何非政府组织对此表态,以致民众缺乏足够的资讯,无法更全面地评议基因改造科技。

另外,尽管“反对基因改造蚊子联盟”遭批评为“政治化”科技计划,该联盟所提的促进民主进程,让人民参与决策的诉求应该受关注,而且至今当局仍未回复该组织所提出的质疑,例如该计划需要多少资源来维持以及签订的条约等,这些质疑是有必要的,以确保计划能透明地执行。

或许仿效其他国家设立公民会议来讨论基因改造蚊子实验,在目前来看似乎是太奢望,但是我们在意的是发发几封新闻稿、搞搞几场汇报会是不是就代表大家都对此计划表示同意了?既然廖中莱重申基因改造蚊子实验是为了人民的健康,那么关乎全民福利的计划必须要获得各阶层人士参与,而并不只是局限于科学专家而已。
【刊登于《独立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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